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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 发表于:2009/4/28 15:08:24 

§ 根据生命经历认识罗得与亚伯拉罕的故事

    

 

 

罗得本身算不得什么,但因为是亚伯拉罕的血亲,事情就变得复杂多了!
在创世记十四章,亚伯拉罕第一次救罗得时,圣经特意直避的写道:亚伯拉罕听见他侄儿被掳,就率领……直追到但……

那次征战虽然成功了,但那是因主名之故,主尊重他爱的心切,也体谅亚伯拉罕那时的肤浅。允许他爱中的自私,也同意他肉体的掺杂。

到了创世记十八章时,再记载他救罗得时,亚伯拉罕口中向神说的却是:假若有义人....你还剿灭那城么?

这时亚伯拉罕救人的心情,或许不比从前减弱一点,但他的方法却是出奇的稳当。他尽管还同样爱着自己的侄儿,但他是把侄儿藏到心里,包在话里隐含的说给了神。或许当他说过之后,心里还是巴不得听见神说,你快去救你的侄儿罗得吧。但是既然没有听见神的吩咐,他宁愿让那爱死在腹里。任凭亲人遭害,也不再鲁莽了!

第一次救罗得时,他是救自己的侄儿的;这一次救罗得时,他却是救神的义人的。虽然还是那个人,他的感觉和方法却不同了。

十四章时,是自己对神的信还不够老练,所以就用自己和自己仅有的去硬碰、硬拼。神看那时的拼命也算是灵,但到十八章时,若再硬拼就已经是肉体了。

假若,在创世记十八章,亚伯拉罕与神谈过话以后,等不及神去救人,自己提前一步出现在所多玛,天使进得城去,首先看见亚伯拉罕在努力救拔罗得,试想:那该是多么丑陋尴尬!接下来要发生什么故事,就无法预测了!

创世记十八章时的亚伯拉罕,信心已达到了空前的高点,他信神,远超过相信自己。他懂得,只要神听了自己的祷告,救人是不必跑到现场去的。

现在的他能任凭让神去慌着救自己的家人,而自己不必慌了。就是因他为自己的事不慌,才让神格外操他家人的心。因为这时,凡与他牵连在一起的,已经是神的权益了。

这不是亚伯拉罕爱不爱侄儿罗得的事,乃是要显明他在神的爱心以外还显示不显示自己的问题!在这里,他面临的试诱,不是救人不救人的问题,乃是能不能照着神去救人!这时,神不问他有没有爱,乃要问他的爱用得恰当不恰当!因为亚伯拉罕不是普通的人,他是神心中的夸耀,是神摆在宇宙中让人挑剔,让人指摘,也让人欣赏的人。只要在他身上还能挑出一点问题,那恶者就要去到神面前控告他了。

所以发生在罗得这个复杂人身上的问题,是牵动着万有的!

如果主耶稣刚放在坟墓,那些爱祂的人,就提前掘开坟墓帮助神让他出来,那就不仅不是爱祂,反而是害他了!如果人能等到父的时候,就要亲眼看见杰出的复活的事了!

当然,祂若不是神的儿子,则是另外一回事。

有些事情,只要稍微再等一等,你就看见神要让该活的复活,让该死的死掉!

我们去看望人,帮助人,不过是配合神的旨意,只是作一个凭借,不过是去见证主怎么救人而已!因此,我们只能作两手的准备:如果是主让他活的,我们就去通知他起来;如果是主让他死的,我们只好流着泪掩埋我们的亲人了!甚至,主若不同意,连眼泪都不能为他流的。除此以外我们就不能再作什么了!

一个属灵的人,在别人看来,也许是忍心的。他们以为属灵人的本事大得无比,但在属灵人自己的感觉里,却连最小的事,都越来越无能、无用,无计可施,也无可耐何的啊!



[帖子最后于:2009/4/28 15:36:22 被 真理辩士 编辑过]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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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楼 发表于:2009/4/29 9:33:47 
主啊,阿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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